在香港,負債並不是少數人的問題。信用卡、私人貸款、分期付款、稅貸,再加上生活成本高企,一旦收入減少或遇上突發情況,很容易陷入 供款壓力與債務困局。
當債務滾到無法自行處理時,很多人會開始考慮:
DRP(債務舒緩計劃)
破產(Bankruptcy)
這兩者都能「減輕債務壓力」,但背後的 代價、影響與適用對象完全不同。
如果你選錯方案,可能會不必要地付出 多數年的信用損傷、工作限制甚至資產損失。
這篇文章會清楚為你分析:
DRP 是什麼?有什麼效果?
破產的後果和限制有多大?
你應該如何判斷哪個適合自己?
哪些情況下應避免破產?
看完,你就會知道 應該選哪條路,才不會後悔。
一、DRP 是什麼?(債務舒緩計劃)
DRP(Debt Relief Plan),中文稱為 債務舒緩,主要由銀行或財務機構主導。
它的目的不是「免除債務」,而是:
把你原本的卡數和貸款,重新安排,把供款拉長、利息降低、每月供款變輕。
簡單講:
你 仍然要把本金還清
但每月供款會 降低 30%–60%
成功後,追數會停止、生活壓力會下降
DRP 的核心是:
用「時間」換取「壓力空間」。
它不是解決所有問題,但能讓你重新喘口氣、停止以卡養卡。
什麼人適合 DRP?
有收入可以固定月供
債務在 $50,000 – $300,000 範圍內
想避免破產或 IVA
想保留信用紀錄或至少減少損害
也就是說:
有收入、有心還款 → DRP 是溫和重整方式。
二、破產是什麼?(Bankruptcy)
破產是一個由法庭執行的「法律清算程序」。
當一個人 完全無法償還債務 時,可以申請破產。
破產的本質:
你會被要求交出資產,用以償還債務
剩下無法償還的金額 → 法律「免除」
破產看似「大赦」,但其影響極深,尤其是:
工作資格限制
資產清算
信用報告受損長達 8–10 年
破產不是「還不起就破產」,
破產是 已經沒有任何方法維持生活時的最後手段。
什麼人適合破產?
完全無收入
無法承擔任何證明能力供款
債務量龐大到不可能重整
一句話:
沒有收入、沒有重組能力 → 才需破產。
三、DRP vs 破產:核心差異(直接看重點)
1. 是否需要還本金
DRP:全部要還,只是慢慢還
破產:資產會被處理,剩下債務免除
2. 對信用的影響時間
DRP:影響約 5–7 年
破產:影響約 8–10 年
3. 是否能保留資產
DRP:可保留資產、收入不受限制
破產:物業、股票、銀行存款可能被處理
4. 是否影響工作資格
DRP:不影響
破產:部分職業不能從事(如公司董事、金融業等)
5. 心理壓力和生活品質
DRP:有供款、但生活可維持
破產:壓力減輕,但會有身分紀錄與限制
四、真實生活比較:哪個對你未來比較好?
假設:
你現在欠卡數+貸款 $120,000
你每月有收入,但壓力大。
選 DRP:
你每月供款減少
生活可以持續
信用影響較短
你仍然 控制自己的人生
選破產:
債務免除
但你會付出:
信用毀 8–10 年
資產可能失去
專業或職業有可能不能做
向家人解釋、背負標籤
破產不是錯,
但你要 真的不能再走下去 才走。
五、那什麼情況不能做 DRP,而需要 IVA?
如果你:
有收入
但債務太大(超過 $200,000 – $1,000,000)
供款掉到最低仍然吃力
那你不適合 DRP ,你適合:
IVA(個人自願安排)
→ 可合法減免本金,不是全部還清
DRP 是還本
IVA 是減本
破產是清算
三者定位不一樣。
六、結語:不是選「最便宜的方案」,而是選「讓你能呼吸的方案」
DRP、IVA、沒有誰比較好,只有:
你能不能承受
你的生活能不能繼續
你的心能不能重新安靜
如果你還有收入 → 先考慮 DRP 或 IVA
如果你已經完全無法維持生活 → 才考慮破產
你不是失敗。
你只是在重新爬起來。
真正的勇氣不是撐住,而是知道何時要求救。
你能走到這裡,就已經開始在改變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