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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RP vs 破產|債務舒緩還是破產?一文看清兩者差別與後果(香港債務指南)

DRP vs 破產|債務舒緩還是破產?一文看清兩者差別與後果(香港債務指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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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香港,負債並不是少數人的問題。信用卡、私人貸款、分期付款、稅貸,再加上生活成本高企,一旦收入減少或遇上突發情況,很容易陷入 供款壓力與債務困局。

當債務滾到無法自行處理時,很多人會開始考慮:

DRP(債務舒緩計劃)

破產(Bankruptcy)

這兩者都能「減輕債務壓力」,但背後的 代價、影響與適用對象完全不同。

如果你選錯方案,可能會不必要地付出 多數年的信用損傷、工作限制甚至資產損失。

這篇文章會清楚為你分析:

DRP 是什麼?有什麼效果?

破產的後果和限制有多大?

你應該如何判斷哪個適合自己?

哪些情況下應避免破產?

看完,你就會知道 應該選哪條路,才不會後悔。

一、DRP 是什麼?(債務舒緩計劃)

DRP(Debt Relief Plan),中文稱為 債務舒緩,主要由銀行或財務機構主導。

它的目的不是「免除債務」,而是:

把你原本的卡數和貸款,重新安排,把供款拉長、利息降低、每月供款變輕。

簡單講:

你 仍然要把本金還清

但每月供款會 降低 30%–60%

成功後,追數會停止、生活壓力會下降

DRP 的核心是:

用「時間」換取「壓力空間」。

它不是解決所有問題,但能讓你重新喘口氣、停止以卡養卡。

什麼人適合 DRP?

有收入可以固定月供

債務在 $50,000 – $300,000 範圍內

想避免破產或 IVA

想保留信用紀錄或至少減少損害

也就是說:

有收入、有心還款 → DRP 是溫和重整方式。

二、破產是什麼?(Bankruptcy)

破產是一個由法庭執行的「法律清算程序」。

當一個人 完全無法償還債務 時,可以申請破產。

破產的本質:

你會被要求交出資產,用以償還債務

剩下無法償還的金額 → 法律「免除」

破產看似「大赦」,但其影響極深,尤其是:

工作資格限制

資產清算

信用報告受損長達 8–10 年

破產不是「還不起就破產」,

破產是 已經沒有任何方法維持生活時的最後手段。

什麼人適合破產?

完全無收入

無法承擔任何證明能力供款

債務量龐大到不可能重整

一句話:

沒有收入、沒有重組能力 → 才需破產。

三、DRP vs 破產:核心差異(直接看重點)

1. 是否需要還本金

DRP:全部要還,只是慢慢還

破產:資產會被處理,剩下債務免除

2. 對信用的影響時間

DRP:影響約 5–7 年

破產:影響約 8–10 年

3. 是否能保留資產

DRP:可保留資產、收入不受限制

破產:物業、股票、銀行存款可能被處理

4. 是否影響工作資格

DRP:不影響

破產:部分職業不能從事(如公司董事、金融業等)

5. 心理壓力和生活品質

DRP:有供款、但生活可維持

破產:壓力減輕,但會有身分紀錄與限制

四、真實生活比較:哪個對你未來比較好?

假設:

你現在欠卡數+貸款 $120,000

你每月有收入,但壓力大。

選 DRP:

你每月供款減少

生活可以持續

信用影響較短

你仍然 控制自己的人生

選破產:

債務免除

但你會付出:

信用毀 8–10 年

資產可能失去

專業或職業有可能不能做

向家人解釋、背負標籤

破產不是錯,

但你要 真的不能再走下去 才走。

五、那什麼情況不能做 DRP,而需要 IVA?

如果你:

有收入

但債務太大(超過 $200,000 – $1,000,000)

供款掉到最低仍然吃力

那你不適合 DRP ,你適合:

IVA(個人自願安排)

→ 可合法減免本金,不是全部還清

DRP 是還本

IVA 是減本

破產是清算

三者定位不一樣。

六、結語:不是選「最便宜的方案」,而是選「讓你能呼吸的方案」

DRP、IVA、沒有誰比較好,只有:

你能不能承受

你的生活能不能繼續

你的心能不能重新安靜

如果你還有收入 → 先考慮 DRP 或 IVA

如果你已經完全無法維持生活 → 才考慮破產

你不是失敗。

你只是在重新爬起來。

真正的勇氣不是撐住,而是知道何時要求救。

你能走到這裡,就已經開始在改變了。